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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山东律师都应该感谢这位外地女律师,以后注册诉讼系统不用提交法律资格证了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1-04-01

前日,一北京女律师在微信公众号“千千法言”发文,称自己日前来山东高院立一个刑事申诉案件期间,本人携带齐全的材料大老远来了,可没想到被要求必须通过网上立案才行,立案部门不接收书面材料;网上立案,律师又必须网上注册登录当地法院的电子诉讼系统;注册登录系统,除了要求提供律师执业证等身份信息之外,还要求提供当初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考试(司法考试)的资格证书。

法律资格证是办理律师执业证的必须证件,没想到到了法院立案阶段,法院还需要律师提供法律考试资格证。其他网上立案材料还好说,哪有律师天天背着法律资格证满世界跑的?有律师网友留言,以后去法院诉讼,是不是法官也应该出示一下法律资格证书?已经为了立案专程跑到山东来立案的女律师,眼看是白跑了一趟,回去后,不禁发文感叹:如此繁琐的立案程序,真是让律师望网想哭了!

有山东律师在文后留言,我的一个同事在那个系统一年多了也没注册下来,后来有高人支招,自己用自然人身份注册,或者每次案件都用当事人身份注册,才每次得以立案。

如今网路时代,什么事情都搬到了网上办理,号称可以不出门就能办成事。近年来,各地法院也在大力推行网上办公系统,甚至要求所有的诉讼执行案件,必须走网上立案的通道,诉讼材料、证据资料必须网上提交。网络确实快捷,但前提是要保证网络平台畅通,网上程序步骤必须易懂简便、人人都一看就会,不需要专人操作才行。这些基础条件,现实中,真的做到了吗?


近日,两则关于网上办事的新闻火了,一是11月23日,湖北宜昌一老人冒雨用现金交医保被拒引发关注。视频中,工作人员告诉老人“不收现金,要么告诉亲戚,要么你自己在手机上支付”。老人黯然神伤、孤独无助,视频被发到了网上,同情声、愤慨声一片。



二是11月20日下午,中国农业银行湖北广水支行,一名94岁高龄的老人为了激活社保卡,竟在银行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不得不由家人费力抱起,才完成了办理业务所需的人脸识别流程。评论文章指出,网上办事,是为了方便群众,如果只看到了网络便捷而一味的要求全部网上办理,无视了部分群体、特殊事项的网下办理需要,所谓的技术,就成了折腾人的玩意儿。



同样的道理和事例,也适用于司法领域。如今司法系统,无纸化办公、互联网司法等新形态,不再是以往的口号提倡,而是现实性的“一刀切”执行,不仅要求律师网上办理诉讼业务,也要求没有律师代理的案件当事人,也必须走网上注册登记登录提交程序。


北京律师的文章中,也提到了登录网上诉讼系统的繁琐、操作步骤的复杂。可想而知,如果连高学历的律师,都无法驾驭网上立案申请提交程序,那些几十年打一个官司的当事人,甚至是连智能手机都操作不明白的老年人,如何能适应网上立案程序?


施行网上立案以来,每个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都会摆设几台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提供给当事人办理网上立案之用。可现实实践中,随便到哪个法院去看一看,以往立案窗口排队提交材料的景象,如今换成了当事人排队等法院人员帮自己操作上传诉讼材料,甚至有律师在家里摆弄了几天也立不上案,只好也拿着材料到法院找工作人员操作。即使是法院人员,没有经过专门培训,都操作不明白那个立案系统。


有人曾感叹,以往没有网络,到法院立案只需要三分钟,法院工作人员审核了证据材料之后,立马就会答复合格与否或提出需要补齐的其他材料的建议。如今,有了号称便捷办事的互联网法院、网上立案诉讼系统,不仅提交材料还需要到法院求助,材料提交上,或许可以一次性通过,或许过个三五天,就会收到短信,通知所提交的材料未获通过,至于缺什么材料、那里格式不对,还需要跑到法院咨询,再网上提交.....如此往复,直到法院认为合格受理为止。


以上文中的北京女律师的遭遇为例,如果没有网上立案环节,她从北京带着完备的委托手续和诉讼材料,完全可以一次性将材料递交给法院。可是,有了网上立案及附带的“一刀切”网上立案要求,即使她是操作电脑的高手,也只能因为网上立案的繁琐要求,白跑了一趟。如果是不懂电脑的当事人,遇到的麻烦又有谁管呢?。试问,这个网上立案,真的是便民利民吗?



女律师的文章发出以后,留言区里一片感同身受之声,一天时间,文章的点击量近万。就在昨晚,女律师发朋友圈称,山东高院给她打电话了,说看到文章后很重视文章提到的问题,马上进行整改,现在律师注册不需要提交资格证了。不过,随后,女律师删除了之前的文章。



以后山东律师注册网上诉讼系统不用提交法律资格证了!全山东几万名律师,是不是都应该感谢这位网络发声的女律师呀?


实践已经证明,网上办事并不都是快捷便利,不是适合所有群体。随着老人冒雨用现金交医保被拒引发的广泛关注,昨天(11月24日),“人民日报”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主要有以下两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现金;除机场、铁路车站、长途客运站、码头和出入境口岸等特殊场所外,低风险地区一般不用查验健康码,各地不得将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唯一凭证。


司法领域呢?是不是也应该审视“一刀切”要求网上立案给民众带来的不便现象了呢?不仅仅律师反映的登录注册手续繁琐问题,是不是也应该考虑到需要诉讼救济而不会电脑操作的那部分人的现实遭遇呢?

国务院已经发文明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现金,不将健康码作为通行唯一凭证了,人民法院,是否也应该改变必须网上立案、诉讼材料必须网上提交的现行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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